作者: 党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4-07-26
、结合现状建造状况,优化原E3-2地块用地鸿沟,用地面积由0.61公顷调整为0.32公顷,剩下0.29公顷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园绿洲(G1)。
2、为保证体育用地面积不变,结合现状建造状况,优化原E3-1地块用地鸿沟、将面积约0.29公项公园绿洲(G1)调整为体育用地(A4),用地编号为E3-1-2,剩下用地坚持公园绿洲性质不变。
1、撤销原H3-2地块规划配套的幼儿园及电力开闭所,并在H3-2地块配套24班小学,地块的修建规划、修建密度、绿洲率、修建限高级目标依据审定的修建计划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