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党建工作 发布日期:2025-03-21
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科学技术的法律和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全县对外开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民族贸易的发展的策略、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新型工业化发展、科技发展、全县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规范性文件及具体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科学技术工作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商贸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和制定全县利用外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发展的策略及中长期规划;负责限额以内外商投资和别的形式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指导全县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工作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审核国家、省、州规定的限额及以上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转报事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组织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工业、商业与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的指导意见,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负担监督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及商贸经济运行状态趋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日常经济运行中突出和重大问题,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应急物资、重要物资的调度、企业防灾减灾工作。
(四)负责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编制全县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实施工作;负责电力迎峰度夏、迎峰度冬等重要时段的限电预案审批工作;监督分析电力运作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定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
(五)组织拟订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县域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产业集群;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宏观指导,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编制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使用计划和中小企业统计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商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承担全县民爆、家电维修、盐业等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机械、汽车、石化、信息、轻工、纺织、磷化、包装等工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及严格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拟定电子信息产业规划,提出政策建议和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除政府电子政务以外的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促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各领域的推广应用;参与制定相关的支持政策;跟踪推进企业信息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协调通信市场涉及社会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县级科学技术探讨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先配置的政策措施。组织提出全县高新技术产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和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初步审查工作。
(十一)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组织推动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产业、软件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工业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企业需求人才技术支持。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动员、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和指导全县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制定商品市场体系建设的具体办法,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流通监督;承担全县汽车报废拆解和二手车交易、汽车销售市场的备案监督管理;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和民族贸易发展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
(十三)拟定全县国内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指导与协调全县内外贸易商品的流通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发展方式;指导和规范批发、零售、免税商店、饮食服务、商品展销、拍卖、再生资源回收等商业和服务业;负责全县商业饮食服务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县石油成品油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制定我县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推进电子商务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市场主体电子商务应用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依托电子商务拓展市场渠道。
(十五)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县中长期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的策略及工贸、农贸、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县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出口品牌建设、国际市场开拓、外经贸发展等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负责全县进出口企业年审的初审上报工作;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县年度进出口计划指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统计。研究拟订适应我县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县服务贸易工作。
(十六)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的策略,指导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工作;负责执行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办法;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负责有关外贸发展基金、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外经贸发展促进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申报、初审及项目实施的管理;协调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事务。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法律和法规和政策;鼓励高新技术出口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推进全县科技兴贸战略,并制定全县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全县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组织我县企业参加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县对外贸易通检和通关工作。
(十七)组织并指导我县企业执行国家相关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协调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全县工业、科技、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全县内外贸易职业技术培训。
(十九)负责全县工业、商业、信息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督办和考核工作;负责办理上级要求督办落实的商务执法案件和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县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
(二十)负责为全县内外贸易公司可以提供优质服务,严格履行公开承诺服务制度,达到行政提速的目标。
建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机关有建始县贸易促进委员会、建始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始县商务服务中心3个非独立核算单位,内设11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党建办、老干股)、政策法规股(政务服务股)、工业股、中小企业股、商业股、产业股、安全股、科技股(县科技动员办公室)、外资外贸股、电商股。
建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2025年有2个隶属管理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具体单位如下: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2024.32万元。收入包括:本级财政拨款2024.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2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23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36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2146.15万元减少了121.83万元,下降5.68%,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预算收入合计2024.3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2024.32万元,占比100%。比上年减少了121.83万元,下降5.68%,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预算支出合计202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3.42万元,占比94.03%;项目支出120.90万元,占比5.97%。
基本支出最重要的包含(功能分科目):其他商贸事务支出506.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行政运行857.9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机构运行153.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9.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4.7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39.6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2.54万元、住房公积金118.36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2015.25万元减少111.83万元,下降5.55%,变化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项目支出最重要的包含: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10.9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较2024年130.9万元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7.64%,根本原因是上年规上工业公司统计人员工作补贴资金10万元本年未安排。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024.32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2024.32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024.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9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122.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2.23万元、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36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2146.15万元减少了121.83万元,下降5.68%,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当年拨款2024.32万元,较上年数减少了121.83万元,下降5.68%,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97万元,占总支出25.04%;科学技术支出1122.43万元,占总支出的5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2万元,占总支出9.6%;卫生健康支出72.23万元,占总支出3.57%;农林水支出10.00万元,占总支出0.49%;住房保障支出118.36万元,占总支出5.85%。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90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8.14万元,公用经费165.27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数减少118.33万元,下降6.37%,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收支预算减少。
(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120.90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110.9万元,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较2023年130.9万元相比减少10万元,下降7.64%,根本原因是上年规上工业公司统计人员工作补贴资金10万元本年未安排。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97万元,较上年数577.05万元减少70.08万元,下降12.14%,根本原因乡镇经贸服务中心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1122.43万元,较上年数1149.6万元减少27.17万元,下降2.36%,根本原因生产力中心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4.32万元,较上年数209.16万元减少14.84万元,下降7.1%,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按比例缴纳的单位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72.23万元,较上年数72.6万元减少0.37万元,下降0.51%,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按比例缴纳的单位医疗保险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118.36万元,较上年数127.74万元减少9.38万元,下降7.34%,根本原因是单位人员退休,按比例缴纳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对他。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90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8.14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65.27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资金97.27万元,较上年89.23万元增加8.04万元,根本原因是残疾人保障金预算从人员经费预算转入到公用经费预算中。明细预算为办公费6.93万元、印刷费0.99万元、电费3.4万元、邮电费0.6万元、差旅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工会经费5.63万元、福利费28.7万元、其他交通费17.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33万元。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情况。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2.31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本年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1万元,计划用于单位采购办公用纸,保障单位正常运作。在实际的采购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尽可能节约支出。
截至2024年底,建始县科技经信局国有资产总值587.1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价值486.69万元、固定资产净值95.46万元、非货币性资产价值5万元,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建始县科技经信局对2025年项目预算开展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20.9万元。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为:预算编制准确规范,预算批复足额及时,支出符合部门职责和相关管理规定,绩效目标合理,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评价标准科学;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资金拨付使用手续齐全,能够有效保障科技、工业、商贸服务活动的有效正常开展;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业务监控有效性好,执行规范有效,使得科技、工业及商贸企业的服务水平得到极大改善。总体目标是使支出控制更规范有效,预算执行水平得到提高,服务能力不断的提高,确保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社会效益可持续性、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增强。
建始县科技经信局2025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金额130.9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解决原经信局及商务局遗留问题专项经费4.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解决改制合并中的遗留问题,确保单位工作开展,保障有关人员老有所依。
2.军民融合发展专项经费2.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军民融合发展现状摸底、专题调研、培训及宣传,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3.比抓强促工作专项经费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通过比招商、抓项目、强产业、促进位,推动县域经济发展。
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经费100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进一步强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我县规上工业公司、规下重点工业公司以及限上商贸企业,推动中小企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从而推进全县经济发展。
5.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0万元,主要通过驻村帮扶,积极地推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农业产业建设、实施乡村振兴行动、创新乡村治理、深化农村改革。通过产业帮扶等措施,促进帮扶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另外的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接着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乡镇经贸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类)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科经局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探讨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指生产力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单位用于科学技术条件与服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单位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方面的项目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